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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81、“朝阳常胜王!” (12 / 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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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刘艺菲去女生圈子里找唐艳聊天去了,而陈飞则去另一边找到了罗谨,跟他说起了今天在机场时看到的另外一条热搜新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和唐艳主演的那部《未央》是什么情况?我怎么看到法院下判决书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据陈飞今天所看到的消息所示,作为被告,原著《未央》的作者。

        判决书显示,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,被告需赔偿原告沈文学经济损失12万元,维权费用1.65万元,共计13.65万元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你说那个啊,没什么事。”罗谨笑了笑,随口道:“当前这部剧比较火,所以自然有不少眼红的人,逮着个机会就各种撕咬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判了也好,这事就算是彻底告一段落了,对我俩和电视剧版权肯定是没什么影响的,只是作者要赔点钱而已,名誉权可能也会有所损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那就行,我还说如果你需要的话,我让飞跃影视的法务部去帮个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呦!这可用不着,就是个小小的版权官司而已,哪里用得着‘朝阳常胜王’?”

        听着“朝阳常胜王”这词,陈飞顿时乐了,同时又有几分无奈:“也不知道是谁闲的无聊,整了个这么个外号出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网上这几年有不少人对国内各大头部公司的法务部似乎很感兴趣,搞了不少有意思的外号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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