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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内容要求,东阳美拉需要在2016年创造出不低于1亿元的净利润。
而且还不止于此!
耀莱影视那边在《我不是潘金莲》开拍前,已经以5亿元保底票房的协议,获得了电影20%的投资份额。
当影片票房低于5亿元时,耀莱影业需支付2亿元的票房净收益。
而当票房达到5~8亿元这个区间时,净收益则由耀莱影业独享。
而如果票房超出8亿!那么耀莱影业将获得票房净收益的50%。
要知道,冯晓刚可是耀莱影视的股东。
所以说,只要《我不是藩金莲》票房可以越来越高,那么他就能够享受双重利益。
但如果成绩不达标,他不仅要赔偿对赌协议中的违约金,同时还得赔付耀莱影业的损失。
因此,自打《我不是潘金莲》宣传期到上映期以来,他是相当卖力的在做着宣传,甚至不惜拿“华师大”出来做营销。
可现在,随着《我不是藩金莲》被万达不断打压,以至于票房成绩一降再降,他俨然已经成为了热锅上的蚂蚁,开始急得团团转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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