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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号凌晨两点多,市公安局刑侦二处一组办公室灯火通明。
从义顺回来,陆方阳就跟通县县局联系了一下,然后派人过去,连夜将法医说的发生在通县的,三四年前那个未结案的案卷拿了过来。
看到案卷里的内容后,陆方阳就想起了这起无名尸案件。
可以肯定的是,发现尸体的地方是个抛尸现场,具体的第一案发现场一直都未找到。
而且因为尸体的面部以及身上被动物啃食的不像样,很多地方甚至都白骨化了,这具尸体的真实身份一直都没能查出来。
看着案卷里夹着的照片上尸体脖颈处的伤口,一组众人都纷纷表示,通县这个案件的凶手,跟杀黄阳的这个凶手应该就是同一个人。
可就算案子能碰上,通县这边发生在四年前的这起案子,也没办法给他们提供任何线索。
他们也还是得从黄阳被杀案上查起。
应该说是从黄阳身上查起,查他去年到底偷了多少家。
查贼还能好查一点,可要说查失主,呵呵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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