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摆烂继父,养女越强我越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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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三章:改造北域! (8 / 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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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域皇主令,命令如下。
“一、凡北域境内,无论人妖,无故杀伤对方者,杀无赦。”
“由郡守府及监天司负责监督执行。”
“二、划区而治。所有妖族部落,需于三月内,向所在区域郡守府报备登记。”
“按郡守府划定之地域聚居。”
“未经许可,擅离聚居区者,视为叛逆,杀。”
“三、凡北域妖族,年满十五、未满千岁,无伤残病患,皆需服役。”
“服役方式可选,大致如下:”
“甲、入奴妖军(优先)。”
“乙、入工部服役(开矿、筑路、运输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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